Wikimedia Taiwan/Staff Policy

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人事任免方針

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基於引進專業人才,以協助會務推廣成長之目的,於2016年11月12日由理事會議通過「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人事任免方針」(以下簡稱本方針),作為本會人事任免之指導性原則。本方針適用於本會全職雇員、計時人員及約聘人員。

一、總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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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業務推廣應以志工為原則,雇用工作人員應合乎以下條件之一:

  1. 所執行工作具高度專業性要求,一般志工難以達成。
  2. 工作內容涉及應保密資料,執行人員必須受到較嚴格管控。
  3. 業務具有時限性,未如期完成將使本會有違約風險時。
  4. 其他有必要使用聘雇人員,且經理事會同意情形。

本會對於聘雇人員之管理,應符合於台灣施行之勞動法規規範,並在合理範圍內,優先保障勞工權利。

本會應鼓勵聘雇人員追求創新、凝聚團隊及增進效率。舉凡出勤、差假、獎懲、考核、升降、薪酬、進修及其他工作相關規範訂定時,應符合前述三項原則。

二、晉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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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員的晉用依循以下標準:

  1. 應考量應徵者的能力與經驗是否需適合職務需求。
  2. 不得將應徵者的性別、信仰、種族及政治傾向列為標準。
  3. 若長期雇用人員達10人以上時,應有一定比例名額晉用弱勢族群;保障名額的數量及職務分配,應在開列職缺前以明文訂定。

人員招聘應視工作性質及策略需求,選擇公開招聘、志工轉任或委請仲介。相關辦法由祕書長或人事主管擬定,並依以下方式處理:

  1. 不採用公開招聘者,應由理事會同意。
  2. 應徵者資料、評選結果及理由,均應以書面方式紀錄,並在評選結束後交理監事會備查。

全職雇員、計時人員之總員額,應於期初列於本會預算案中,依會員大會之決議處理。如因會務需求需臨時增聘,應以書面提列相關計畫,由理事會同意,並上網公告。

三、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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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應協助所有工作人員增進工作所需專業技能、建立工作倫理觀念,並了解維基媒體運動及本會的策略、精神與願景。基於此項目標,本會得設計訓練活動,要求相關人員參與,並視為工作項目之一。

本會針對工作人員工作的管理,應以協助解決困難、完成任務為出發點。所擬訂的工作績效要求除考量本會目標之外,亦應參酌個別情況,經溝通後共同協議之。

本會賦與工作人員的工作目標,或工作訓練要求,應與本會宗旨相關。

本會工作人員的出勤及差假應基於提供人性化工作文化的精神,在符合法律規定、不妨礙工作進度的前題下,分別與工作人員議定;必要時得以明文記載於勞動契約中。

不適任工作人員之解聘方式應依據台灣本地施行之各項法律辦理,唯解聘之前可優先以下列方法協助:

  1. 由管理者及該工作人員共同討論工作流程、方法的改善,並予以緩衝觀察期。
  2. 調整職務及薪資。
  3. 檢討工作目標。

四、效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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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方針自理事會議決議通過後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

本方針執行相關細節,祕書處得訂定相關指引補充。

本方針未盡之處,依台灣本地施行法律規定辦理。

附錄:版本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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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6年11月12日,第三屆第四次理事會通過。